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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NIAC 规则地理范围的争论现状

立陶宛和罗马尼亚拥有领土管辖权,一个明显的问题是这些行为是否属于该法院的实质管辖权并构成战争罪。由于战争罪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根据《罗马规约》和习惯国际法),这个问题首先取决于国际人道法是否适用于这些行为。

战争罪法庭通常会采用双管齐下的调查来回答这个问题

 

1)是否存在武装冲突;2)该行为与武装冲突之间是否存在联系?在发生所谓的虐待行为时,存在涉及美国的非国际性武装冲突(NIAC)(如果塔利班和基地组织被视为两个不同的当事方,则为两起),这是毫无疑问的。此外,根据国际刑事法院和其他国际和国家战争罪法庭的“联系”判例,在本案中找到足够的联系不应引起任何重大问题。检察官显然会关注被转移到这些由中央情报局管理的场所的“在阿富汗武装冲 加纳电报号码 突中被捕的个人,例如塔利班或基地组织的疑似成员”。受害者与塔利班或基地组织的联系确实足以证明存在足够的联系(不需要实际的成员身份;只要被认为支持美国的敌人之一就足以满足联系要求)。

然而,在决定国际人道法是否适用于这些所谓的酷刑行为时,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很可能必须对辩方 提出的国际人道法不适用于阿富汗境外的挑战作出裁决。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以及其他战争罪法庭)必须决定国际人道法在发生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家领土内的地理范围,但不能超出这些领土(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的管辖范围仅限于前南斯拉夫领土,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的管辖范围仅限于卢旺达及其邻国;国际刑事法院的领 2017 年国际理论物理中心会议 土管辖权不受此限制,因此尚未对这种情况作出裁决)。据我所知,对在波兰、立陶宛或罗马尼亚的中情局管理的场所实施的酷刑行为进行起诉将是战争罪法庭首次必须就国际人道法是否适用于发生在另一个非邻国的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有关的行为作出裁决。如果国家法院决定起诉这些罪行,情况也会如此,这是在国际刑事法院补充原则的催化作用下发生的——本苏达在她的声明中坚持这一点。

 

随着“反恐”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国际人道法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发生国以外的适用性问题也变 企业保护社交媒体账户的指南 得更加紧迫。尽管国际人道法文书对这一问题的界定大体上尚不明确,但简而言之,围绕国际人道法适用性的两种主要概念,争论已经两极分化。

第一种方法认为,国际人道法受国家边界的地理限制。如果一国境内存在武装冲突,国际人道法便适用于该国领土。例如,如果美国在叙利亚对伊斯兰国发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并对位于毛里塔尼亚(非邻国)的伊斯兰国小组发动行动,国际人道法将不适用于此类行动,除非毛里塔尼亚达到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门槛。例如,如果发生一次无人机袭击,国际人道法是否适用于此类行动。(然而,许多支持第一种方法的人会接受国际人道法适用于越过叙利亚边境进入邻国的行动)。这种基于领土的国际人道法适用性概念产生的一个问题是,即使没有发生敌对行为,国际人道法是否适用于参与域外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家领土。虽然各国对这一问题的表态很少,但法国似乎认为国际人道法不适用于其领土,尽管其武装部队在境外参与了多起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则持相反观点。

根据第二种方法,国际人道法一般不受领土限制。国际人道法不适用于领土,而适用于武装冲突的行为及其对个人的影响,无论其位于何处(当然,除非有具体规则另有规定,例如关于被占领土的规则)。将国际人道法应用于特定行为或不行为的唯一条件是存在武装冲突并且与武装冲突有足够的联系。支持这种方法的论据请参见此处和此处。批评人士担心,这将导致“全球战场”,因为各国将能够依赖国际人道法所谓更为宽松的规则在全球开展敌对行动。